國際視野|COP29聚焦:《巴黎協定》第6.4條通過與ISO ESG實施原則發布
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和推動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時刻,兩個重大事件在第29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(COP29)上引起了廣泛關注。這些進展不僅為各國政府、企業和投資者指明了新的行動方向,也為全球碳市場和ESG實踐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。

01
《巴黎協定》第6.4條通過
什么是6.4條
《巴黎協定》作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關鍵協議,其主要目標是努力將全球平均氣溫的升高控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2°C以內,并盡可能限制在1.5°C以內。在這個框架下,國家自主貢獻(NDC)和《巴黎協定》第6.4條(涉及國際碳市場機制)對于實現全球氣候目標至關重要。NDC設定了各國的減排目標,而第6.4條則提供了一個靈活的市場機制,通過國際碳交易來促進溫室氣體的減排,并允許各國利用碳市場機制來履行其減排承諾。
通過第6.4條的碳交易機制,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可以合作,利用市場機制來實現減排目標。這種機制不僅為發展中國家提供了資金支持,也為發達國家提供了成本效益更高的減排途徑。該機制包含兩個主要內容:一是“國際合作機制”,允許國家間進行溫室氣體減排合作,推動全球碳減排;二是“碳市場的透明度與規范性”,規定了碳交易必須遵循透明、環境完整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則,確保溫室氣體排放的減少能夠得到準確的核算和驗證。

NDC和第6.4條的關系概括為:NDC不僅是排放指標,而是一系列承諾的集合,相當于國際版的配額;第6.4條則相當于國際版的CCER(中國核證減排量),在國家未能實現承諾或希望降低排放成本時,可以通過第6.4條利用市場機制來實現減排。
6.4條為全球市場帶來新的機遇
1. 政府層面的機遇:6.4條為各國政府提供了一個新的平臺,通過碳市場來實現氣候目標。對于那些面臨減排成本壓力的發展中國家,他們可以通過出售碳配額或碳信用來獲得資金支持,這些資金可以用于推動綠色經濟的發展、提升能源效率和投資可再生能源項目,促進經濟向低碳轉型。對于發達國家,6.4條提供了一個成本效益更高的減排途徑,通過購買其他國家的減排配額或碳信用來實現減排目標,這有助于他們更高效地履行減排承諾,并促進全球碳市場的成熟和國際合作。
2. 企業層面的機遇:企業現在可以通過參與碳交易市場,出售通過減排項目獲得的碳信用來實現盈利。特別是那些在減排方面具有較大潛力的企業,如可再生能源企業、能源效率提升技術和碳捕集與封存技術公司,可以從碳交易市場中獲益。同時,企業也可以通過購買碳信用來履行其碳中和承諾。
3. 投資者層面的機遇:在6.4條下,碳資產成為一種新興的投資工具,吸引全球資本流入。投資者可以通過參與碳市場交易、購買碳信用或投資低碳項目來獲取回報。隨著碳市場的透明化和標準化,投資者能夠更精確地評估碳資產的風險和回報,做出更理性的投資決策。
4. 金融機構的機遇:金融機構在6.4條的實施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中介角色。它們可以通過創新碳市場金融產品,幫助企業和政府更高效地融資和管理碳風險。金融機構可以推出碳交易衍生品、綠色債券、碳基金等金融產品,吸引更多資本流入低碳領域。
02
ISO ESG實施原則發布
在全球氣候行動和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時刻,國際標準化組織(ISO)在第29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(COP29)上宣布推出一套新的指南——ISO ESG實施原則。

這些原則是在與英國標準協會(BSI)、加拿大標準委員會(SCC)和巴西技術標準協會(ABNT)等國家標準機構合作制定的,并采納了全球1,900多名行業專家的意見,旨在幫助全球公司改善ESG(環境、社會和治理)整合、績效、衡量和報告,以實現全球ESG報告和實踐的一致性、可比性和可靠性。
ISO ESG實施原則的核心目標
新原則的發布正值企業面臨越來越嚴格的ESG審查和ESG法規大幅增加之際。這些原則旨在支持ESG績效管理,改進現有披露框架下的衡量和報告,通過與現有報告標準保持一致來促進互操作性,并促進全球一致性,以便清晰地傳達可持續發展努力。
ISO ESG實施原則適用范圍
這些原則適用于從小型企業到跨國公司的各種組織,以及ESG顧問、學術界、研究機構和非政府組織。ISO強調,這些原則旨在通過標準化結構支持有效、透明的可持續發展實踐,為組織提供實現其ESG目標所需的所有信息,無論他們處于旅程的哪個階段。
